案例简介:
2014年10月8日至2015年11月28日期间,王某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由吴某某担保,方某某借款人民币150万元,为了逼迫王某某为其儿子王某某还钱,由郑某某将货车移至王某某住宅大门处,方某某、吴某某等人多次用油漆在王某某办公楼电梯内及电梯外墙上喷“还钱”等字样进行讨债。2015年11月2日凌晨,方某某、吴某某经协商后,由吴某某叫来辆转满砂石的货车,将砂石倒在王某某工厂大门影响车辆进入。2020年10月25日,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民警将其抓获,并以寻衅滋事罪和虚假诉讼罪侦查立案。
本所接受吴家属委托,指派本所余丽香律师的辩护下,荔城区检察院仅以催收非法债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法院开庭审理后荔城区法院以催收非法债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