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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中法治|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核心九大变化
发布时间:2025-07-10   浏览:3598次
 
2025年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在实施近二十年后迎来重大修订,从114条扩展到144条,新增30条规定,修改幅度之大前所未有。

新法针对网络犯罪、未成年人违法、新型公共安全风险等社会治理新挑战,作出系统性回应。本文将带您逐条比对新旧法律条文,深度解析九大核心变化,看看新法如何重塑我们的安全生活。

一、终结“还手即互殴”:

正当防卫认定首次写入治安法

核心变化:新法首次在治安管理领域明确正当防卫合法性,打破“谁受伤谁有理”的僵化执法逻辑。

“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制止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依法给予处罚,但是应当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不予处罚。”

执法要求:公安机关需强化调查取证,避免“各打五十大板”的简单化处理。

二、学生欺凌治理:

从校园自治到多方协同

新增条款:

明确公安机关对学生欺凌的介入责任:对实施殴打、侮辱、恐吓等欺凌行为的学生,须依法处罚并采取矫治教育措施。

同步强化学校责任:未按规定报告或处置严重欺凌的学校,将被责令改正并追究责任人。

这一变化构建起 “公安+学校”协同治理模式,破解以往校园欺凌处理不力的困境。

三、新型违法行为“全覆盖”:

高空抛物、无人机黑飞直接入罚,填补监管空白

高空抛物:即使未造成损害,只要危害公共安全即处罚,与刑法高空抛物罪形成责任阶梯;

无人机“黑飞”:明确公安机关执法权,破解此前“管理无据”困境;

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对在酒吧、歌厅胁迫未成年人陪酒陪唱的行为首次设定治安处罚;

烈性犬伤人:违规饲养或致人伤害的,先警告→拒不改正或致伤则处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者拘5-10日。

四、执法戴上“紧箍咒”:

程序正义全面升级

新法通过四项制度约束执法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全程录音录像:询问嫌疑人、当场检查、单人执法时必须同步记录;

证件明示:将“执法证件”明确为“人民警察证”;

限缩单人执法:严格限定适用条件;

调解法定化:要求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原则。

五、新型违法行为入法:

填补数字时代监管空白

针对社会新风险,新法系统性扩充处罚范畴:

行为类型                                       新增具体违法行为

扰乱公共秩序                    考试作弊、组织领导传销、有损英雄烈士保护

妨害公共安全                    抢控驾驶操纵装置、无人机“黑飞”、高空抛物

侵犯人身财产权利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员、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妨害社会管理                    组织胁迫未成年人有偿陪侍、娱乐场所违规经营

特别是将“组织、胁迫未成年人在酒吧、歌厅从事陪酒、陪唱”纳入处罚,直指社会痛点的针对性规定引发广泛关注。

六、程序正义升级:

给执法权力装上“监控器”

程序控权成为修订亮点:

1.扣押规范化:当场扣押需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2.执法主体明示:将“执法证件”明确为 “人民警察证”

3.一人执法限缩:严格限定适用条件

4.调解原则法定化:需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原则

这些规定如同给执法权力装上多重“监控器”,压缩权力滥用空间。

七、处罚种类优化:

精准打击特种行业违法

旧法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

新法增设:

责令停产停业;对吊销许可证的经营者,可禁止申请同类许可证1-3年

特别是针对“财大气粗的涉黄涉毒娱乐场所”,新法赋予公安机关更有效的管控工具,提高违法成本。

八、时效制度完善:

为维权不力者开救济通道

新增但书条款:

在原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六个月内未被发现不再处罚”基础上,增加:

“被侵害人在追究期限内提出控告,公安机关没有接受的,不受追究期限的限制”

这一变化破解时效困局,督促公安机关及时履职,避免因接警不作为导致正义缺席。

九、建立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

治安违法案件数量大,涉及人数多,如何让一些有过治安违法记录的人放下“包袱”,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受访专家学者、法律专业人士等认为,建立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是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具体探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管彦杰认为,建立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的本质在于以制度善意激发向善动力。通过科学划定封存边界、构建权限明晰的查询机制等方面,既能修复个体人生轨迹,又能增强社会安全韧性。

“治安违法案件中很多都是轻微违法,法律明确规定建立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不再让这类违法记录长期影响行为人就业、教育等方面权利,将有助于减少社会歧视,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创造更好环境,还可以减少治安违法行为人再犯诱因,促进社会和谐。”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说,在具体落实过程中还应进一步细化制度设计,明确治安违法记录查询的层级和范围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确保制度落细落实。

此次修订不仅是条文的更新,更是法治理念的革新。当新法正式施行,公共安全将迎来一场兼顾力度与温度的深刻变革——法律不再只是惩戒的工具,更是守护每个人尊严的防线。 
 
 
来源: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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